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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手记 | 分手后,富二代男友起诉返还200万


发布时间:

2025-10-13

作者:

吉鎏 王丹丹

来源:

RONZE家事


 

开庭时,这个一张信用卡就年消费1500万的富二代,说他被骗财骗色了……

 

这对儿前任男女朋友,相差15岁,恋爱7年。这7年里富二代男友陆续花了200万。等分手的时候,男方起诉女方要求全额返还。理由是,他抱着结婚的目的交往,结果被骗财骗色了。


 

案件背景

这男方是个已经接手了家业的富二代,他老爸在富豪榜上有名有姓。7年前,女方大学毕业,在小公司做文员。因为一次展会活动,这两个人就认识了。男方离异一年多,狂追女方。一三五送花,二四六逛街,时不时再买个包。

 

半年之后,两个人确定恋爱关系。男方出钱给女方租了豪宅,每个月再给些生活费。

 

女方也是很纠结,一边觉得自己和男方家世相差太多,不会有结果,另一边觉得男方是真的喜欢自己,反正都是单身,先这么过吧。

 

结果去年,男方开始了新的恋情,断掉了女方生活费,提出分手。

 

女方竟然有种石头终究是落地的感觉,同意和平分手,收拾东西从豪宅里搬出来,以为事情就到这儿了。

 

结果一个月之后,女方收到法院通知。男方起诉她返还200万元。起诉状上,男方把7年来买东西、转账、租房子等各种支出都加起来算的。女方蒙了,没见过这种场面。

 

女方想再找男方沟通,却发现自己被拉黑。意识到可能没法善了,女方赶紧找到我们咨询。

 


 

法律分析

在过往,很多恋爱期间的大额赠与的案子,法院会被判决部分返还财产。因为“大额赠与”,和“520、666”这种示爱不同,常被认为是附有结婚的目的的赠与,分手视为目的没有达成,需要返还。彩礼就是这类赠与中最典型的一种。

 

但什么是“大额”“结婚为前提”,其实没有明确标准,得看男方的条件。法律本意是打击借骗婚敛财,也同样,不鼓励男方把正常恋爱花销硬说成是彩礼。

 

他们这个事儿,男方是富二代霸总。光一张信用卡一年消费就有1500万。7年支出200万谈恋爱,还真不好说是大额。


 

办案思路

我们接下女方的委托,将男方经济情况作为举证的重点,证明其支出属于正常恋爱花销,而非普通人以恋爱为目的的大额花销,无需返还。

 

这个案子开庭最离谱的,男方竟然说自己被骗财骗色了。他一个霸总,交了2G的恋爱期间聊天记录,攻击女方隐私。拜托,你们当了7年的男女朋友,该发生的肯定早发生了。你追一个小15岁的女生,是奔着和她柏拉图去的吗?

 

现在分手,男方就把恋爱隐私抖出来,羞辱女方是坏女孩。我们当庭反击。这两个人在一起时,男方已经接班并且控制住家族企业,女方刚出校园。两个人差了15岁。在男方阅历、财力、见识全面碾压女方的情况下,到底是谁更能说“不”,谁在骗财骗色?

 


 

案件结果

最终,一审法院认为,考虑男方的个人收入,虽然有一些金额较大的赠与,但不足以认定女方通过色诱或欺骗而索要财物。男方的支出,都是基于建立、维持和增进感情为目的的自愿赠与。驳回男方的全部诉请。

 

男方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律师结语

感情里最珍贵的,可能就是“爱时坦荡,分时体面”吧。这种恋爱是情郎,分手是豺狼的,大家在新闻里见得也多了。女孩子恋爱都擦亮眼,不必被霸总金光闪闪的头衔迷惑。当然,女孩子要是自己当个霸总,那就是太好了,钱还是亲自赚更踏实。

 

怎么体面恋爱,体面分手,留下你的声音。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