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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回顾】新形势下的公司合规与反舞弊
发布时间:
2024-04-23
作者:
至融至泽
来源:
至融至泽

为促进学习、理解、适应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由上海市义乌商会主办,本所承办的“新形势下的公司合规与反舞弊”公益法律主题讲座于4月20日成功举办。讲座由上海至融至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市义乌商会副会长吴承栩律师主持。

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源律师详细介绍了将于2024年7月1日实施的新《公司法》与现行《公司法》之间的主要区别。尤其就大家最为关心的注册资本五年实缴的新规定进行了深入的讲解,并围绕其展开讲解了新增的股东失权制度、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制度、简易减资制度、股权/债权作为非货币出资、非货币财产瑕疵出资下的连带责任等。

吴承栩律师从公司合规的理念、价值方面切入,强调了企业事前体系性合规制度构建的重要性,并从刑商交叉视角重点解读了新《公司法》关于高管“忠实义务”相关规定的变化,结合其亲办的公司诉讼和刑事辩护典型案件,分析了“忠实义务”条款对高管责任认定及相关刑事罪名认定的重要影响,并对《刑法修正案(十二)》对民企新增的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及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资产罪将来的实务认定作出了分析判断。此外,吴承栩律师结合反舞弊法律服务经验,分享了针对几种典型舞弊行为从调查取证到刑民结合方式挽回企业损失的成功案例。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松明、上海格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秋平、上海市金马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建超等义籍在沪律师参加了本次与谈,各位律师与主讲人就与会人员提出的如何合规缴纳注册资本、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主体认定等法律问题发表了与谈意见。

上海市义乌商会常务副会长王晋源、陈肖滨、李建明、吴慈彬,监事长王敬、秘书长吴永福,理事王伟平、余桉、黄睿、乡贤金峻、何键、王赛等参加了本次活动。

主题讲座后,大家就上海市义乌商会法律咨询委员会的筹建展开了积极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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