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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nze Practice | 至融至泽代理平台数据权益不正当竞争维权案入选成都法院2025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2026-08-21

作者:

至融至泽

来源:

至融至泽

在数据即资产的互联网时代,平台经营者的核心竞争力往往凝聚在其历经多年投入建立的数据集合之中。本案系竞争对手大规模爬取房源数据的不正当竞争纠纷:被告通过技术手段批量爬取某知名房产信息平台超过百万套房源数据,将其展示在自己的房产信息平台上,但却隐藏房源的真实经纪人信息,以此诱导用户留存联系方式。至融至泽代理原告方就此提起诉讼,两级法院均认定被告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本案入选成都法院2025年度知识产司法保护年度典型案例,被认为具有重要示范作用和指导意义。

 

关键词:

数据爬取 不正当竞争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

 

【基本案情】

原告系国内领先房产信息平台的经营主体,其二手房板块覆盖全国逾百个城市、逾千万套房源。原告通过与房产经纪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获取合法授权,投入大量成本收集、整理、审核并标准化处理房源信息,并在平台《用户服务协议》中明确声明数据权属、拒绝Robots协议访问,同时部署相关保密及反爬虫技术措施。被告经营同类房产信息平台,在非工作时间频繁、遍历式访问原告平台,绕过反爬措施批量抓取房源信息及图片,并在其平台直接展示,被告平台上超过百万套房源均来源于原告。被告还将相关房源打上“佣金全返”标签但实际无法提供真实带看服务,实为通过虚假房源收集用户购房需求和联系方式,以获取流量,截取客源。原告就此提起诉讼。

 

【重点与难点】

本案面临两大核心挑战:

平台数据的竞争性权益认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房源信息本身来源于经纪人上传,并不具有独家属性,可以随时由其公开或上传至其他平台;被告据此主张原告不享有财产权或竞争性权益。如何论证经大规模投入形成的系统化数据集合具有价值并能为原告带来竞争优势,是本案胜诉的前提性法律难题。

 

数据爬取行为的技术证明难度高。被告否认实施爬取行为,并抗辩称相同数据系经纪人在多平台发布所致。如何在无法直接获取被告后台数据的情况下,通过公开可见的内容形成完整证据链条,是举证层面的核心难点。

 

【代理亮点】

本案代理策略的精髓在于:以技术手段为法律论证提供充足支撑,将一场数据权属、侵权行为的定性争议化解于精妙的证据组织之中。

 

从“单一信息公开”到“数据集合竞争性权益”的论证跨越。被告核心抗辩是“房源信息本身公开,原告不享有权益”。代理团队着力论证:单一信息的公开属性不等同于系统化数据集合的竞争属性——经大量投入形成的规模化、整体化、可商用的数据集合,其整体价值高、能够为原告带来商业价值和竞争优势。代理团队从原告在数据上的持续投入、加工审核机制、商业变现逻辑三个维度举证,最终获得一二审的认可,原告对房源大数据享有“竞争性权益”。

 

以加密技术构建不可辩驳的溯源证据链。代理团队申请公证处对取证全流程进行公证保全,基于原告平台的相关加密技术,证明被告平台房源图片均来源于原告平台,且被告平台房源发布时间均晚于原告平台。这一技术性证据直接回应了被告有关图片系原图经纪人自行上传的抗辩,为侵权行为认定奠定最坚实的基础。

 

以Robots协议与用户协议的组合,确立平台数据权益保护的正当性基础。被告主张Robots协议属于经营者单方设置,不具有“天然正义性”。代理团队系统整理了原告用户协议中禁止商业性利用数据、声明拒绝Robots访问的明确条款,并结合平台实际部署的多重技术反爬措施,论证原告已通过协议声明与技术手段双重明示拒绝自动化数据抓取。法院采纳了这一逻辑认定,被告的数据爬取属于“未经许可的恶意爬取”。
 

锁定被诉行为对消费者利益的实质损害,强化侵权情节认定。代理团队通过实际取证还原被告平台的完整商业逻辑:被告故意隐藏经纪人真实联系方式,要求用户填写个人信息方可“预约看房”,且以无法兑现的“佣金全返”承诺吸引用户,实为通过虚假房源收割用户数据。这一论证有效说明了被告的主观恶意,也将侵权危害延伸至消费者权益层面,为法院定性不正当竞争行为、酌定赔偿提供了支撑和依据。
 

【案件结果与启示】

一审法院认定被告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判令被告立即删除从原告平台爬取的全部房源信息及图片,在官方网站、APP及小程序首页连续七日发布消除影响声明,并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一百万元。被告就赔偿金额及消除影响范围提起上诉,原告亦就赔偿金额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本案此后被成都法院选入2025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年度典型案例,被评价为“明确互联网数据集合的司法保护边界,对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示范作用和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

 

本案提供了一套完整的数据爬取维权方法论:平台数据保护能力的核心在于事先建立可溯源的技术防护机制(如加密机制、反爬虫技术)与明确的协议声明体系,二者结合才能在诉讼中形成完整的权益保护证明链。本案对于同类境况的房产、招聘、电商等数据密集型平台企业具有直接参考意义。需要提示的是,本案的胜诉建立在原告平台已事先部署加密技术、反爬虫技术、并在用户协议中明确声明反爬立场的基础上;尚未建立系统性数据保护机制的平台经营者,建议及早建立技术与协议保护的双重防线。

 

主办律师介绍:

钟姝琦

合伙人

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 研究员

上海东方域外法律查明服务中心 主任

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 委员

复旦大学法学院实务课程 讲师

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实务导师

 

钟姝琦律师自执业以来,深耕于知识产权理论与实务工作,定期撰写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报告,并参编《知识产权经典案例律师点睛(第2辑)》和《网络游戏20年经典案例律师评注》两部著作,曾在国内知名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团队工作多年。

 

钟姝琦律师曾为多家知名游戏、传媒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长期为客户开展平台知识产权侵权投诉与应诉处理服务,多次协助客户处理涉及员工的知识产权归属和侵权纠纷,尤其擅长从著作权、商标及不正当竞争等多个角度提供维权策略与解决方案,曾代理多家游戏公司发起维权诉讼并获得胜诉。同时,钟姝琦律师曾获上海交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士学位,曾处理多起计算机软件权属及侵权纠纷,并曾为客户提供开源合规专项法律服务,在计算机软件相关的法律领域,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与丰富的实务经验。

 

教育背景:

复旦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
复旦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

上海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工学学士

 

 

高    雅

  合伙人

复旦大学法学院实务课程 讲师

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实务导师

 

高雅律师拥有多年法学理论研究和律师执业经历,在刑商交叉领域与经济犯罪领域中的刑事辩护、行政法律风险识别方面有着深入研究,擅长处理知识产权领域中的刑民交叉法律问题。

 

高雅律师曾参与办理知识产权犯罪、信息犯罪、互联网犯罪、非法集资犯罪、诈骗犯罪、职务犯罪、证券犯罪等类型案件的刑事控告及辩护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处理了数十起不正当竞争纠纷、著作权侵权纠纷、私募基金纠纷、信托纠纷、投资纠纷、股权纠纷等,有深厚的争议解决实务经验与理论研究储备;为多家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外资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对企业合规有着深入的实务洞察。


教育背景:

复旦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
复旦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